男女主角分别是沈兰薇谢暮泽的女频言情小说《婚礼上我把精神病竹马打包送老婆全文》,由网络作家“夜黑”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婚礼前夕,我去取订制婚戒时,被告知婚戒已由新人带走。工作人员还贴心的给我看了现场监控。监控显示与我相恋七年的女友穿着我为她设计的婚纱挽着竹马进店,高调的让人为他们戴上象征一生一世的婚戒。那一夜,她彻夜未归,而她的竹马在微博高调炫耀。「她说只要我去抢亲就心甘情愿坐上我的骑车与我共度余生。」「可惜我是个不婚主义者只能便宜别人了。」我不哭不闹,婚礼也如期举行,既然她这么想嫁精神病,那我就成全她。1「顾总,您确定一星期后要把精神病院的那个小白脸换上您的新郎装抬到婚礼现场,代替您当新郎吗?」面对助理小心翼翼的,我没有丝毫犹豫笃定道。「嗯,后续就按我说的去办,记住不要惊动任何人。」在助理离去前,我又补充道。「对了,米兰那边盛世百货的邀约答应下来...
工作人员还贴心的给我看了现场监控。
监控显示与我相恋七年的女友穿着我为她设计的婚纱挽着竹马进店,高调的让人为他们戴上象征一生一世的婚戒。
那一夜,她彻夜未归,而她的竹马在微博高调炫耀。
「她说只要我去抢亲就心甘情愿坐上我的骑车与我共度余生。」
「可惜我是个不婚主义者只能便宜别人了。」
我不哭不闹,婚礼也如期举行,既然她这么想嫁精神病,那我就成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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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总,您确定一星期后要把精神病院的那个小白脸换上您的新郎装抬到婚礼现场,代替您当新郎吗?」
面对助理小心翼翼的,我没有丝毫犹豫笃定道。
「嗯,后续就按我说的去办,记住不要惊动任何人。」
在助理离去前,我又补充道。
「对了,米兰那边盛世百货的邀约答应下来,就说我愿意过去投资,顺便留在那边帮助他们公司顺利上市。」
助理满脸震惊,忍不住疑惑。
「可是顾总,如果那样的话你就得在米兰近两年,国内这边真的没问题吗?还有沈小姐,她要闹腾起来,我们真吃不消,到时候我们员工都得跟着遭殃。」
我忍不住冷笑,「通知人事给沈兰薇办理离职。」
「日后她要是来公司闹,就直接报警。」
「好的,顾总,我马上去安排。」
办公室又剩下我一人时,我整个人疲惫的揉着眉心,看着窗外的灯火阑珊。
想来也是可是。
这世间万物还真是瞬息万变,昨天的时候,我还在满怀憧憬的期待着我跟沈兰薇的婚礼。
我还在默默告诉自己,此生绝不负她,要将他捧在心尖尖上,爱护一辈子。
可就在今早我去拿婚戒,准备今晚给她一个惊喜时,她倒是先给了我一个惊吓。
一番调查我才知道,她早就背着我和别人在外面有了一个小家。
那些我出差不在的日子,她表面装着乖巧,大度,懂事只跟我要钱当做补偿,实则是拿着我的钱去养那个男人。
两个人在陌生的地方肆无忌惮的亲吻,爱的难舍难分,仿佛他们才是情投意合的情侣。
而我只是个格格不入的第三者一样。
就在我情绪逐渐崩溃时,我接到了沈兰薇打来的电话。
电话那头她温柔的撒娇,就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亲爱的,你今晚照常加班吗?怎么这个点了还不回来?我都有点困了呢!」
胃里一阵翻滚,我死死攥着手机忍着暴怒敷衍道。
「嗯,要忙,不回去了,你早点睡。」
她又一如往常那边腻歪了几句,这才挂了电话。
亮起的手机屏幕上正显示着她穿着我为她专门设计的婚纱,脸颊通红,一看享受的靠在机车上深情款款的看着挑起她下巴拍照的男人。
跟我在一起时,她向来羞涩又保守,可照片里她对着别的男人却满是勾引和挑逗的妩媚。
而这个男人不是别人,正是曾经因为打残女友差点被告到蹲局子的竹马谢暮泽。
听说是有精神分裂症,根据私家侦探给出的信息谢暮泽与一年前从东南亚那边回来,目前正在本市一家精神病院接受心理诊疗。
引人遐想不断的照片还配着嚣张至极的文案。
她说只要我去抢亲就心甘情愿坐上我的骑车与我共度余生,可惜我是个不婚主义者只能便宜别人了。
今早看到这条微博和现在再次查看,心情一样愤怒。
说不出的失望,但更多的是恶心。
这就是与我同床共枕在一起七年的女友。
我在计划着未来,想着要如何如何对她好,可她倒好,心安理得的享受我对她的付出,又肆无忌惮的跟别的男人翻云覆雨。
沈兰薇太会骗人了,既然她骗了我这么久,那我也骗骗她,我一定会送她一份终身难忘的大礼,来回报她的三心二意和花言巧语。
2
我搞了个突然袭击回家,顺便还带上了她爸妈。
这个点也不算晚9点而已。
如果她没有做对不起我的事情那就大家都相安无事。
如果她做了嘛,那我就看看好戏。
短短一天时间,心态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今天早上我恨不得掐着她的脖子狠狠质问。
恨不得跟他们这对狗男女同归于尽,那一时的悲痛和绝望险些让我整个人失去理智。
不过经过一天的沉淀,情绪冷静了下来,哪怕心脏依旧在隐隐作痛,不过对她的爱,正在强烈的失望和恶心中一点点流逝。
接上她父母时,她爸妈在车上一直絮絮叨叨说个不停。
「嗯,你们两个马上就要结婚了,把女儿交给你,我也很放心。」
「也难为你这孩子有心了,」
「小顾啊,我们家兰薇可是个好姑娘,家教严,为人处事又严格,她心里可只有你一个人,你可千万不能做伤害她的事情,不然我跟他爸就算拼了这条老命也跟你没完。」
我强忍着恶心点头敷衍。
到家时客厅里亮着微弱的灯光,恶心过你一次的人,果然会接着恶心你。
沈兰薇的确不是一个人,谢暮泽也在。
不过估计是市精神病院离别墅太远了,以至于两个人还没来得及开始。
只脱了个外衣,正暧昧的抱在一起。
我冷眼看着这一幕,她爸妈瞪大双眼,难以置信的愣在原地。
我顺手开了灯,好让他们看清自己家教很严的宝贝女儿,此时此刻正坐在另一个男人腿上。
开灯的那一瞬间,沈兰薇这才发现我们的到来,她彻底傻眼了,第一时间拉开两人的关系,整个人惊慌到了极点。
「顾昭,你听我解释,暮泽他只是,只是来找我上药而已,我们之间清清白白的什么都没有发生。」
她咬着唇,声音颤抖的解释,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虚,有点不敢直视我的眼睛。
我冷漠的看着她,没有任何回应。
她爸率先反应过来,顾不上换鞋冲过去狠狠地扇了她一耳光。
「逆女,你在做什么?谁允许你又跟这个混小子在一起的?他就是个疯子,跟他那坐牢的爸一样,一家人都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沈兰薇红着眼眶,捂着脸反驳。
「爸,我不许你这么说谢暮泽,没有人懂他,他只是接受了太多的背叛和恶意,没办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罢了。」
于是她又狠狠地挨了一耳光,她爸还要打时,她妈妈紧张的过去将沈兰薇护在怀里。
「老头子不能再打了啊,过几天就是婚礼了,打伤了脸怎么办?」
「这中间一定有什么误会,两个人应该没有越界的。」
我看着桌子上放着的那些计生用品冷笑。
谢暮泽就像是高高在上的胜利者一般,施舍的看了我一眼,阴阳怪气道。
「我跟薇薇确实什么都没发生。」
说完他整理了一下微张的领口,故意让那刺眼的红痕展现在我面前。
呵,他是想要激怒我吗?
可惜,我不会让他如愿的,一个废物而已,不配我对他动手。
3
我按耐得住,暴躁中的老头子却不行,他气冲冲的过去,一拳就砸在谢暮泽脸上,愤怒威胁。
「混小子,我女儿马上就要结婚了,以后你有多远就给我滚,多远别再骚扰她......」
谢暮泽攥紧拳头一脸冰冷的看着老爷子,他竟有动手的意思,眼看着他的拳头要落下,我急忙过去狠狠地踹了过去。
这一脚既为自己博点好感,也当出出气了。
眼看着谢暮泽被踹到在地,沈兰薇一脸心疼的扑过去嘘寒问暖,瞪着我的眸子充满了愤怒和失望。
「顾昭,你够了!我都说了我们之间什么都没发生,你凭什么打人!」
「马上就要结婚了,难道你对我就一点信任都没有吗?」
我没有回答她,只是拿起手机默默地数数。
「给你三秒时间,滚出我家,要不然我就报警了。」
谢暮泽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推开沈兰薇头也不回的离去。
沈兰薇看着他的背影,捂着脸哭泣,不知道在为什么难过。
看着这一幕,心口被密密麻麻的自嘲淹没,我不明白,她到底喜欢这个谢暮泽哪一点呢?
还是说我对她不够好?
这个念头一产生,我就迅速压下,如今的她不配我在自身找原因!
她和我记忆中那个美好到让我着迷的女人已经判若两人了。
我就当她死在了记忆里!
气氛僵持,我准备转身离开时,沈兰薇突然追上来抱住我的腰。
以前她主动跟我有亲密举动时,我都有些心猿意马,高兴的不得了。
可如今只有说不出的恶心。
满脑子都是我舍不得碰的她,早就被那个神经病玩烂了。
我忍着烦躁和膈应,推开她。
她看着我的举动,红着眼眶看我,眼底竟然全是委屈和难过。
「顾昭,我们在一起七年,难道你对我就一点信任都没有吗?」
「我最爱你了,为你做什么我都愿意。」
「今天的事情真的只是个误会,你知道我这个人一向心软,谢暮泽自残,跟我说自己想自杀,不想活了,我就没忍心让他进来安慰了几句。」
「你也看到了,我们之间真的什么都没发生,不是吗?」
我已经沉默不语,她哭得更难过了,仿佛我冤枉了她一样。
「顾昭,你不是最爱我了嘛?怎么就一点信任都不肯给我呢?」
「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啊,你这个样子会让我们之间有隔阂的,你知不知道?」
她用一种失望至极的眼神看着我哭着控诉。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我让她受了委屈,让她失望至极一样。
我突然之间想明白了很多事情,在一起七年,我真的很爱她,我们之间也发生过大大小小的争吵。
不过每一次好像最后道歉的人都是我,因为他总能让我觉得所有的错都是我的。
就好像每一次吵架都是我的错一样,她喜欢跟人冷战,一吵架就不理人,可我这性子最受不了的就是相爱的两个人明明在一起却如同陌生人一样,彼此一言不发。
所以每次低声下气委曲求全道歉的人都是我。
我也习惯了,每一次错都是我的,甚至也在一次次的自我反思,自我内耗。
可这次呢?就差直接将他们捉奸在床了,也是我的错吗?
我刚刚亲眼看见,谢暮泽的手上带着属于我们的婚戒。
另一只正在沈兰薇手上,这次我又做错了什么呢?她就一副失望至极的样子。
真的很想把我查到的真相狠狠的甩到她脸上,但我忍住了,既然她想演戏,我奉陪到底。
六天后的婚礼上,我一定换个让她称心如意的新郎。
只希望她此生都不要后悔。
七年而已,送她了。